宪章录_十五_薛应旂撰 [宪章录]

童錄卷第三千四 轻十二年两申 九年春正月千辰朔免湖武昌等府三十一 萬石二月吏部尚書姚卒浙江桐人 正統間以春秋鄉會試皆第一賜進士握吏科船 事中景泰天顺間壓南京刑部待郎進禮部侍郎吏 部尚青至是卒年六十豪俊慷慨不拘小節者 所於清而今其子孫產业未免落何苦為止 以尹是為吏部尚書以御史戴珊提督南 富童繁巷三山
部侍郎正恕奏去年自京直振楊州南北三千餘 里水早傷今雨雪少降狂風彌月土乾麥稿民 凭臣究洱灾恤患之策开祭告各處山川之神 上日山東既灾重民行惠今年税盖與 免仍遣禮部左侍郎劉吉祭告東泰山東镇沂 山及東海之神以祈雨泽 司禮太监沈繪下输 恃稳惡後見斥常怀怨望奉御買祥因教其私 造兵器家僮演習以備不虞有畏祥者遂其平日 盗内帑金银器物不法事及其弟千户不時披
铭門其郊李逢春買榨收夜潜其尸妻之 大海吴祁自外歸得弟尸从海濱乃于官儒生枣 皆李蕃及關道安等手远莊氏節義井士人吊哭制 童上之狗吐伏刑部員外俊特為具奏 上今 有司即銘狗最首示表莊氏刑部尚書睦瑜 奏李逢春等收垄三尸誠為義今遭掘宜命有 司即其處窦之立石大書其夫婦姓名以可垂 示来人可 五月 以兵部尚善商為卢部尚 普部左侍郎萬安本部尚書起致仕禮部右 侍郎倪谦翰林侍讀学士海于南京管事大科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