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弘简录元史类编_九 [续弘简录元史类编]

弘简錄元史類卷十三 浩詹事府少詹事仁和遠平戒山學 宰辅三 秦 長 桑哥 來 馬 何荣 祖 张九 阿臀诵鞋 熊 附 理 高 阿合馬回人不知其所由進世”中三年命中書左右 鐵 一百三萬七千 就 遵司開河南徐州鼓鳞之利更括庐三千奥鐵冶翰 晨器二十萬具令易粟輸官得四 萬 石以太原民小越 党私贩民其廉競相買食以故 解 讀弘缘 卷十三
阿 童其事恣日乃泰大都愁管以下多不乞選人早代 合馬平章中書省事明年更以其子忽辛為大都路總管安 泰阿合馬换 阿合馬日為此言臣當与延安童日左司都事 爲商以 網羅天下大利民困无所 所 中 辛同命 愈 院事 木取利罪狀明著带目微當點之 不允日 彼胡事繪不 之 相 伯 巅 伐宋既 陳漢歸楊誠等站 渡江 捷 腰至 帝命阿合 馬 行钞法於江南及贸易官藥材阿合 興姚徒單公履 馬 條 上泉日言江南交會不行必致小民失所公履言伯 颜已学交會不換今行之恐失信於民文言可否當 伯顏自定歸及誠皆言以中钞易交會何難之有帝日 询 卷十三 與公履不識事機联响問左丞陳亦言朱交會宜更換今
门 馬 子 罪 典 四 章 云 令其 悉處津要无以示天下八 阿合 身 專 用 重 若婭或為行省参政或為體部倘書將作院使會同 以 正 公有肯敢賜然不 股 為 新 裂 人 侍 號 王 能 以是為阿 以 索合 体 六 年 江 重以路宜課提 西 茶 司 司都省 以 世荣 為使又以都 中 除 員 行省阿哈海阿里 左陳范文虎其民且侵盗官 等言自立宣課提司官吏至五百 之便阿合馬 铭御 史 提 鼎司 造能 米三 往按其事 月而此必 事具以實 行省 有 米 發 做 崔斌江淮左孤 先制人乃 同合 古求燕帖木见 馬应其害 巳乃奏 官 理算江淮 四十葛擅易命 設 官八百徐 撒斌興举 及造鋼 章阿里伯 -币等事三人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