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文献通考_十七 [续文献通考]

文麟通考卷之二十三 皇明進士雲阁王圻纂 征摧考法上宋邀金元 宋 孝宗淳熙四年韶今胡元貨與李繁同蜀郡相度盐法 井山谷之民相地整井深五六七十丈幸而果得盐泉 初胡元貨奏云蜀之為害尤甚于酒蜀蓝取之千 取之至午则自 然後幕工以石秘 泉脉渐竭乃糙人于今下以手汲取投 砌以牛革為裘數十人牵大以汲 之于然後引而上得水人以柴茅前煮乃得成 干八京
使寶惠未及下户当厚之家動前数十井有無成减七 蒙减折估五萬四千餘但官司一時逐井除减 虚 重行 欠官司督青不免望委制置司再将向來已减之题 均减其上户至多者每不得减過二千贯其餘 日钞产 類推 商與贩也日官自搬也然二者利害不可不究 均及下户五年李节奏廣西盘法見于巳行者 自足諾州 官自 州亦无缺乏之患爱自貂興八年改行法尊 搬賣舊保本路轉運司主其事行之既便 通司所得二分不能給州計至于高折秋苗民 被其害逐年賣所之數甚多陛下灼見其弊仍舊 二四百大十七京
浦縣渔陽井蓝官一具岁收蓝十四萬六千三百餘 言州費官盐緣貂興間時指挥于江右永平太平 初以主簿無盟于是始事置官廣西提胡庭直 雨寨置场用物帛博贩交趾私盐灰雜官盘出賣缘 溪洞之人亦皆贩交近維改行纱法其本州尚仍 前韶經司及知英州陳士英公共措置聞奏既而 經司申元初起置博易場以人情不可止而博易 援奪官課餘仍舊之 交亦是宗成法乞只禁博贩等人不得贩交 十三年州潘知言奏本 州置局拆包盐係淳熙元年創置六年内方始計口給付民户照不測點熠比其實包蓝之價比四百空九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