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礼集释_卷十七卷十八 [仪礼集释]

定四庫全書 經部 儀禮华卷十 详校官监察御史曹坦 刑部郎中許兆椿覆勘 胜监生臣俞玉 腾稣贡生臣黄 琮
卷十 尊尊三曰名四曰出入五日長幼六曰从服丧服小 記曰親親尊尊長長男女之有别人道之大者也此 服 之義也 丧服听裳宜經杖帶冠缨管腰者 鄭注者者明下出也凡服上日襄下曰裳麻在首 在要皆曰經之言也明孝子有忠實之心故为 此 六字 象大带又有带象苹带齊表以下用布
金人卫屋在言 卷十七 以布為冠牡麻为其也冠不蒙道文故退次 帶下杖齊其心故序带上也檀弓曰经也者實也 服皆因吉服舊名經以明忠宝之心衰以表哀之 義惟此二者别制名耳春秋傳齊晏桓子卒晏嬰 直經帶杖管履即此服不言三年者下察衰云 三年此三年可知 传曰听者何不也直者麻之有者也直經大 左本在下去五分一以為帶齊襄之經衰之带也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