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坚志_三十一_洪迈撰 [夷坚志]

淄州姜恭年二十四崴时以翼氏之 夷支景卷第四十六事 屯时當暑 色白如銀執 疃買酒肉 客始未效 溪外 领 安及桂陽往省之从安 外二里有屋三明 谷漫无人煙经日得一林落又无挟 姜覆恭 俄 以户已而 向天姜没水調暑激分食酒至復共 遇三武士至两人持長矛一人载 刀者最豪健 復 間棵曰如歸館主翁隔溪 歸更无人可給新水姜 南 姓 上犹縣间 名为薛忠 道適桂陽 云分往其 一两兄南 居間 舍涉 飲 行峻 大 欲 處 刀 有 大
免 青 既事败就擒戮 行 安步器無 深夜埃翳颇散 去 羲孝友 之 出辑 二升髙上 琴臺棋 锡 駕贺曰官人字 故 固 白书牵人 山 值 士 恼 木自 卓 光盗行思區踏虎境履危如此皆 拎市矣處 以稍窥明月傍侧浩秃聲急置 人 真 陳 可 移時 善 賀也 衣嶺 定 有 為 記其事 上下又多猛 乃 公茶 它 後福憶 白 日 下 安 歸至南 前進得 丁以为姜 礼 上爲 安 虎 挂 平生为人 詩宁前志 则 一草会公 薛忠革 容平 銭 乎 杖 行 翁
之至午不復 见欲 肉数 間以 吕德师家畜綫 高宗閣其 尚 於 迁爲臺給舍或能害我 故 小飼之食畫復 尔溺 小竹杖墅水面 然中故外間得见之貂 吕氏 用此 網 出 榻水精盤霸宫禁所无有 經六七日使童子臂求索死矣 時水出而 毛 毛 龟 必應聲而出即就 於盆 入 八凡如是两未少差 池中久而甚每至日午 和蹭偕侈之極罪下可滕 是後遂不復至此书雜 取 之 虞于定 杖 盆 頭 业次日歸 撞生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