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盦:出使公牍_薛福成撰清光绪中无锡薛氏_九 [庸盦]

出使公虞卷之九 無锡薛福 洋文照 奥英外部三輪英犯梅生罪名 為照會事照得本大臣接准 貴爵部堂西七月初一 來交详辨英民梅生一案亚示上海英公堂旨律 師來函備远辦理此案巅末及按察使來函所言大 以辨 理衙門怪其定罪太輕等因均已悉香梅 生自供在江通匪谋叛又在香港招属英人十九名 名 滬關查獲洋槍二十五箱種種罪狀無可道飾本大臣
師者非怪官律師之陳乃怪官律師於此案應行存 辦各節未曾委查察怪其控梅生一罪致按察 使欲密辨别罪而不能至於律例一節木大臣前次 照會已經羊偷兹亦不必餐惟云梅生不能援外国 履人之例亦不能援一千八百六十五年英延所 所 定管理中网百本英民例之第八十一問此語所 殊 英國寻常之例及藏定之例何以英民在華結裳開 事 偷 漏犯禁軍火入境而無例可援俾得逃羅 實定梅生案情未能曲當者也若華員不知哥老
此説為然梅生確為結課叛之人即就克老司開之口供據核之可决其非妄之想盏梅生早蓄課 實有望其必成之意直至公堂問時忽伴作呆耳 故其語甚虚幻前後不符且本大臣不解梅生寫於日 簿之事何以與造游遣一从此時同席 之克老司 開已不在海關矣初不信梅生欲不 轨後既見其 真實何又為之帮手 梅生將一切私事均托克老司開 經理此外又有梅生力辦各據如此攀動何人能 信兒耶盖梅生一生事業不數干里遠赴香:港出銀購辦軍火履人作鼠而尚不得為寶證據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