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拳集_十五_屠隆撰 [由拳集]

由拳集卷之二十二目錄 先君丹溪公 大司马张公
有旁人四五人持臣檀未求共載则出海为奸開 者檀多金寶禁物舟人覺其状以告舍人 會皇請日事即泄其皆立点幸公之公曰 若守诚法法有主者吾弗持若关是 旁人皆起以帛十为公夀公曰吾弗业 若等而私若背國法何且吾不能與若手与罪 不受六終不其事也先伯父負官租數 百金 力不能责公代为之公力六不給強公其 第乃公则竟其第以故家盏公怡然弗为意
吾手皆榮绅裳而公以布衣然外其上如 吾何相率請于朝以冠带榮之公曰吾既不 任常布自吾今也安敢以诸子故乔朝廷章服之 榮且古之巢由陵莹必以章服而後重乎手 遭際明时事亮舜之主竭忠宣智以鴻业光吾 宗多老夫不榮贵也子強之受公既老 益簡与人立見情實不稍事曲 家 人曾之日乃翁织无锡朗乃公開之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