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吴氏族谱_10卷-至德堂吴氏族谱 (湖南) 吴氏家谱_一.pdf

记 余之室能必我生之為我有局能必我後之不為我 有與篇我有余以付之可以亚人速而家聲不隆 可合于孫世居其中而不致有山福之歌且贤而 財者置一某无财面不肖者公其失余之子条 得典 室之難保耗扁宁以常存仍子孫計而实非為 宗俱永矣抑余又以公義濟私情居 礼宗計耶我族自有明范今垂四百余年宗洞她 先若壓款修創有志未遂余又老且多病事不可
所不必鹏呼余之寫 之悍陵虐余子孫余亦惟感其所當虑而不其 宗為圖族為子孫者者 旨 此後之人其亦共余之意也夫 道光丙申冬十月 十四派奇孫封植氏撰 立樂捐导屋基地宇人嗣孫封植率男三甲三壬三 丁三丙情因租洞未建放心不安父子商情顾 將礼父受分所道前宅房屋二基址数界限 後批载明請戚都捐與我族永為宗自捐之後 族到人譜端永遠存照 任族收修百無阻今微有立乐捐字一新付合 計批界限前堂屋楼子共二棘连西厢号 共九間後以前堂屋後滴水界前以楼子磚 民氏疾普
之中宅四分其堂我原保有一因商胞輕三立二三 能宏其志荷能稍有种益亦克楊先人芽兹者室 道姬孫容等將亡分尽同捐出共勤厂事晋 兄無偏而不全缺而不備之憾而先先兄應 亦首肯於九京姓每咸欣然樂於以見好善有同 心而人之无不可勉於善者密矣堂見薛誠善 道光丙申崴 也哉識其頭未於左云 十四派奇孫封國氏龍撰 情因父兄在時展欲修未果今 立樂捐字人嗣孫封绒偕姓三立三道煙孫视容等 住宅捐為公其中堂我异共你一分請戚粼將 堂兄薛以 己分公同樂捐付公以成完所有分法後批载明 自捐之後任族修造百無阻今欲有立樂捐字 付族刊譜永垂為據 批老屋前宅中堂橡五基址面亡分四分一分 吴氏疾普一 批止 登一 捐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