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孝经衍义_卷八卷十二 [御定孝经衍义]

御定孝經衍義卷 衍要道之義 禮 父子 古經十七 高堂生所体 丧服子夏傳 本經紀丧服之制 日父 者子之天也 按此本天至尊也父至尊也事父當如事天 而此句直回父者子之天也则仁人事天孝子事 欧定車全書 却定孝經衍義
之存未立為世子 残又無遗命又不告於京師不朝於天子削其爵 位以正父于君臣之伦此胡传之说而儒皆以 為然者也而文成襄昭哀五公書即位者虽不受 命於天予而以先君之命世者也其莊開三 公之不書即位者與愿同例也而桓宣定三公之 特書即位者桓弑隐而立宣受贼之立定為逐 君者所立也或書或不書皆所以正父于君臣之 御定孝經衍義
不道而苟馬以命為孝又馬得為孝故尸子 尊 按已者止之使册 來朝也已之曹伯不陷於不義世于或免於苟 从曾亦自處於正关然则一而終生父于之道 雨失而又失興國之道也故夫宁書之而先儒 之又代為之所以曲全其父子之親朋友之 信者故曰志在春秋行在孝經 冬公及齊人狩于糕 糕齊地 四年公名同 莊 公 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