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定渊鉴类函_卷一百十四卷一百十五 [御定渊鉴类函]

定四庫全書要 子部 御定渊類函卷一百十 群校官兵部主事臣雷純
金 晋宋以下官曹名品互有同大抵略如漢制 北齊上郡太守官合三百一十人为郡官故有長史 司马事參軍功户兵法等七曹稍與今制同開皇二 年佐官以曹為名者改为司十二年司州从事 為名者改為參軍又制刺史二佐每暮更人朝上 考課場帝置通守赞治東西曹主簿司功創户兵法 壬等書佐各以郡之大小而为增減改行參軍为行書 佐
金定四尾全 T 郎中北等充建隆四年知府公事長史通判 一百十日 愈連書方許行下時大郡置二員餘置一員州不及 万户不置武臣知州小郡亦特置馬其廣南小州有試 秩通判兼知州者南渡後知州通判有雨員處減一員 凡軍监之小者不置又更不添差其後或以事請 或以控扼去處請五年以后旋添置之除潭廣洪州镇 江建康成都府見係两員外凡府通判以雨員為 额餘置一員 其幕職官有書判官公事雨使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