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第十四册_卷一七六_卷一九三传_ 中华书局北京 [元史]

元史第十四册_卷一七六_卷一九三传_ 中华书局北京 [元史]

明 宋濂等撰元史 第 册 卷一七六至卷一北理 傅 中華書局元史卷一百七十六 宛平尹盜官,鐵木迭兒欲供守者,怕唇執不可,杖遭之。八番擅殺,起,朝延已 E100 用帥代之矣,命伯往喆其事。次州,道梗,怕啟恐兵往彼,將致,乃遣合史楊鹏,單往愉新,備得其情,止奏坐前擅興罪,民以安。大同宣慰使法忽叠丁,樸運北,數万石,肆為欺罔,累钜万,朝廷遣使督徵,前後受路,皆反為之游言,最後伯啟往,其人已死,愉其子弟日:負官,死必微,與其納路於人,为若之於官。第條汝父所路 者,郎列上與之。出為眞定路總管,治尚寬簡,民甚安之.之數,官為微之.受路者皆,而歸路於其子,為钞五百餘万,民之負而無可理 運有期,出納有次,船戶、會吏盜賣漏失者有。歸報,著為合。元禮上疏日:元史卷一百七十六 E1011 官得言之。今朝延不官,御史職當言路,官也,烏可坐視得失而無一言,古人有言日:生民之利害,社稷之大計,惟所見開而不係職司者,獨宰相得行之,路州縣,供億重,男女耕,百物踊贵,民有不聊生者矣.以聖治萬分之一哉,伏見五創建寺宇,土木既興,工匠夫役,不下數万,附近數 百姓蕨計,全仰秋成,扈經過,千乘萬,不無躁,一也。太后春秋已高,親 伏開太后親臨五毫,布施金,廣資福利,其不可行者有五:時当盛夏,禾稼方茂,體,往復暑途數千里,山川恶,不避風日,輕冒露,万一調養失宜,悔將何及,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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