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志·卷十四卷十五·卷十四—十五》已归入本站的地方志类数字资料栏目。该志书所对应的地区为云南。本页展示资料概况及部分扫描内容,同时提供数字文件获取信息。

- 专题
- 云南通志
- 类别
- 地方志
- 地区
- 云南
- 系列
- 云南通志·卷十四卷十五·卷十四—十五
云南通志_卷十四卷十五 [云南通志]定四庫全書 史部 群校官給事中臣李臺 刑部郎中臣許北覆勘 總校官知縣楊懋所 校對官中書臣朱听 腾绿监生臣陳昌金火世屋全真 國家稽古定制郡縣盱常平每年存七耀三青成 於有司行之久矣崖 世宗皇帝睿酌行古社会法春秋敛社立長副以 主其事官无私馬可不法良意美矣乎惟良司 牧實力奉行里社之誠信而幹者任之官不 得藉稽察之名以侵渔豪右不得规收癸之柄 以滋戮有赢无耗民食永資所有治法 尤賴有治人也至崴本色任土作贡者已具田定四库全書 泰定帝泰定二年勒有司治義以救荒書颁州縣 文宗天二年命所在置常平合備荒 明洪武十八年令天下有司凡遇先癸贩 然俊具奏 正統五年令各處備凡民人自納米琴 一千石之上雜二千石之上請勒 六年 韶预會民有窘即時驗眼濟 七年今布 政司凡预備會輝給借民每米一石候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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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云南通志十七卷》(明)邹应龙修·(明)李元阳纂·明万历四年·刻本·史·地理·方志](http://img.cuwen.com/ppg/01/1285123_01.avi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