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通志_卷十四卷十五 [云南通志]

定四庫全書 史部 群校官給事中臣李臺 刑部郎中臣許北覆勘 總校官知縣楊懋所 校對官中書臣朱听 腾绿监生臣陳昌
金火世屋全真 國家稽古定制郡縣盱常平每年存七耀三青成 於有司行之久矣崖 世宗皇帝睿酌行古社会法春秋敛社立長副以 主其事官无私馬可不法良意美矣乎惟良司 牧實力奉行里社之誠信而幹者任之官不 得藉稽察之名以侵渔豪右不得规收癸之柄 以滋戮有赢无耗民食永資所有治法 尤賴有治人也至崴本色任土作贡者已具田
定四库全書 泰定帝泰定二年勒有司治義以救荒書颁州縣 文宗天二年命所在置常平合備荒 明洪武十八年令天下有司凡遇先癸贩 然俊具奏 正統五年令各處備凡民人自納米琴 一千石之上雜二千石之上請勒 六年 韶预會民有窘即時驗眼濟 七年今布 政司凡预備會輝給借民每米一石候有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