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代典则_二十一 [昭代典则]

昭代典则卷之二十 赐進士太手少保刑部尚書晋江黄光丹 金陵周日校刊 吴郡隆独之校 宗纯皇帝 癸卯十九年春正月定給太撕太和山香城 自成化十九年至二十一年止二万三千四百三千 給之 命刑部左侍郎何喬新巡 腔代典耻人卷之二十 時馬亦思因摊浆冠大同殺将紫荆居庸告急何
以配于時之們故有是命 田獲其利邑人之功典時等相车赴京县灰 项忠復為兵部尚普靠致仕 尚書大夏為職方司即中项忠使一都吏于库中機 舊紫大夏先入检得之藏匿他處都吏機之不得俏 尚書苔青都吏令复入如是者三日水程終莫能得 呼都吏日库中卷案安得失去郎中在伤微日三+4
不得一親民官非素也况即中一出罪知府即 官隋宗重何为不可但恐人負官耳乃险大夏福建象 法案一馆往來督察不半年海道然 政巡海海道兵久驰大夏至造哨船會計立收支 夏四月降峡西副都御史時為貴州 鄭時上言保國利民五事日盏誠敬以回天意明義理 以待有功多切直,上怒之陕西軍民哭送若失 收興普為名赏緣傅首不由吏部而興人官或已官 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