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志_卷六十五卷六十六 [浙江通志]

定四庫全書 浙江通志卷六十五 海塘 四 雍正四年二月巡无浙江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 李衛題為奏 聞事准工部咨開暑浙江巡燕傅敏奏杭州嘉興 興三府海塘關係民生我 浙江通志 皇上特遣大臣估光發庫銀修築自雍正三年夏秋
等具群情悉如原改用條石甘限於雍正四 年二月内完工臣思冬天水涸春初未盈潮不為 患若表裹俱用條石實一永逸不致草率塞 青理合據實奏 聞奉 青據奏興府海塘工程原皆用條石後以條石不 易購致限期已迫遂用條石托外石填中今 恐日 7.
遵行等因到臣看得浙省沿海地方全海塘 捍御潮汐我 皇上轮念黎庶惟恐失所 命臣查勘現在興工塘堤酌量修理務令永遠坠固 臣 遵 青逐一勘驗查給興府蜃之會稽餘姚上虞等縣 路塘工从前性任吏部尚書臣朱献會同前臣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