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批谕旨_卷四十一卷四十二 [朱批谕旨]

定四庫全書要 史 部 批卷四十二 群校官编修臣晋
剑定四库全 1 卷四十 朝廷之财赋蒙 皇上體恤臣通院司道府而酌盈刺虚以補其常俸 之不足俾大小臣工溥均沾其法至善今如條 奏所云竟以耗美州縣應得之物上司不宜提 解殊不知耗羡與節禮原相因上司不提解耗 羡属官必呈送節禮夫下屑既送節禮以取悦上 司则有所特而生其制必至肆行无忌上司郎 有所開亦碾於情面狗憶不言損名節败官常胶
卷匹十 司既不分派则州縣无由借端科索里甲是提解 耗羡亦可禁绝私派堂非因時制宜之要務乎再 開條提解火耗定限每兩若干不得寓字 於催科等語如山西一省現將州縣火耗逐一群 查酌减之昔日已减大半若不限以一定之数 不肖州縣反得任意多徵今既固封糟又戟定 分數州縣不能入已肯多微是提解耗羡即禁 止滥加亦字之一法也又谓公取分非大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