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通志_卷十八至_卷二十七 [甘肃通志]

定四庫全書 甘爾通志卷十八 鹽法法附 政之設因地之利以裕民食以佐邦用經制得宜 则民享其利甘属法靈產於池産於井臨食土 課有定引有定界路遥山险負載崎課本既 重恤商便民權衡損益在因乎時權山澤者與冶
百五十九張每引二百斤二雨課銀五八 分五毫一絲六忽原課上与銀一万六百一 十九雨一分内除蜜本地動支祭祀等銀三十 雨两九九分九種遇開加引无加課銀二百八十 九雨四七分四七絲三忽三微三三三渺 三漠康熙十五年在於量增鹽課以濟軍需事案 内寧翠二每引加增銀五分共增銀三千二百四 十五雨翠遇加銀一十四雨四一分六種六
丁加引九百四十三张加課銀九百七十六雨八 五分四麓一毫六絲六忽遇聞加引无加課銀八十 一雨四四麓五毫一絲六忽一微九三三渺 三漠每引加增五分共銀四十七雨一五分遇凰 加增銀三雨九二分九麓一毫七絲三忽三微三 三慶三渺六漠每引加增七分兴銀六十六雨 分遇加銀五雨五八毫三絲三忽六微六六 慶六渺七漠又於商引之崴有限等事案内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