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图书:经济汇编·祥刑典_卷四十五~_卷五十五 [古今图书]

皇清 第四十五卷目 欲定古今國書集成經济解刑典 等罪止杖一百 法花重 限至人月終秋限至大年正月終不足者 其提部官吏典分里長欠人户各以 受財熔者計贼以枉 若限一年之上不足者 官员奏 杜罪以下于本處會门首柳號一個月落 者逐有司者发附近俱充軍干内外 徒罪以上典再犯杖罪以下免其柳軍 會场及欺陵官或_納軍民财物者 祥刑典第四十五卷 俱充軍如三月之内能完納者照常發落 人户里長杖一百提都官吏典照挺 以上商罪监追完日發附近二百石以上發遇 一勢豪大無故侍不納本秋橙五十石 收 请定 支年分每年每石准開耗一升若三年之外原 耗已蓝照于正内选開一升准作 一各處會每石收耗米三升登盤之時計守 一例 作 皇清 大律 食 律
自威 门务 合款 那移出納還充官用者計 勘合不附薄放支者罪亦如之與 不文案放支及會庫不候勘合或已奉 不给牛印勘合出權帖或给勘合 移所 威准监 行 合 守 合庫不板盗 顾不知者不坐 凡有人追會中出守把之人不检者 答二十因不检以致盗物出會庫而不觉者 诚盗罪二筝若夜直更之人不覺盗者减二等 會庫直宿官斗级库子旺不觉盗者诚 杖之多 之有 一私 百用 之價 放 者計上所欠 陈夏 之新家 给出 應受上物而受下物有之额及有司 即受 物 蛋球 给上 静物 面 杜若應给未及期而预給者 增新 不物 以及 以发 程 之 不 育不 4 上 库 秤雁微欺 可准除不在擅支之限而不即感付者杖 草料须明立文案即時應付具開申合干
骗人宫家產 凡抄人口財除反谋及係在十 尚未入官作未人官各一等若抄人官 惡依律抄其餘有犯律不該載者要子財逢 不在抄人官之限者依故人人流罪抄 情故及通同貨賣者與犯人同 凡端人有犯私若夫在家或子知情罪坐夫 男其有夫而遠出或有子幼弱罪坐本决 凡丁人筝除正额外帶余出 有餘蛊以奕带罪 凡客商官不許引相 過批验所依數拳些 所不經擎孩上開防者杖九十押间盤 家產而瞒人口不報者計口以满丁口財產人官罪坐供報之人绣知 物房屋擎畜者坐贼各止杖一百所愿 若瞒田土者計田以欺田若愿瞒財 论 情 人 以不 三军 杖一百餘罪收 凡員食私鹽者杖一百因而货賣者杖一百徒 凡守察官司及鹽还司巡检司巡獲私即發 法 引者答四十若將暂引影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