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志_二 [吉林通志]

49-2 聖训志二 吉林通志卷二 仁宗睿皇帝嘉三年戊午八月戊戌 上内開秀林奏七月松花江水勢泛雨岸低 行理具委不可致失旗民生計 田被浸未滋漫現在無庸接濟辦理等语松花江水 未盛低宝田究被浸淹處旗民生計未免稍 有据著秀林等務须留心查如有應行接濟之處印 渝联拳 四年已未十二月丁未 吉林通志巷
大非是方今中外一家普天莫非王土但古向來游 从生計亦有稗是以仍合其照舊耕禮租此保為 恤蒙古起見乃秀林奏請照吉林民人之例一納租 牧之地既許内地民人整若復官為微收似利其租 蒙古等游牧之所登有轉合徙之理秀林不事著 合經微不准照吉林地丁收所其是至秀林將 長春堡界内居住蒙古等另善地移出一節該處本保 人登愛古之意今軍機大臣等合設官弹壓不 數古民人两有禅以副一同仁至意 傅首申仍合查照軍横大臣等所再行查勘酌定租 七年壬戌十月乙卯 上渝内慈東三省事務前經識定裁御史五年一次 於盛京五部侍郎内奏請简派今據昌奏邀视盛京業 已届期将五部侍郎街名開軍但思吉林果龙江雨 非盛京所属可命該侍郎等前往至盛京係本 管地方亦派命一查察
吉林界內私問地往伯都的首納澄以致難於查察 自應定界址社混淆所有沿一帶應如何添立部 博開挖深制定通長界眼亚添界官稽查豹束之虐著藏將軍副都印會同勘委读具奏至鄂博以南吉 十三年戌辰五月壬午 本有私與著該筆副都一讲查勘以杜欺 上渝内開芦部奏覆吉林將軍秀林奏長春開垫地郎 林界内私問地现已清理其博以北伯都的民地據 流民仍准人於該處民册一所资是北大經查出流 民三千一十万内有開地者亦有未經開整者若概 安自此次查之後該将軍務遵照原潢除已之 行惩未免失所著再思准照前次论青人於處民 外不准多熟一献增居一户如将來再有流民人境定印 十五年庚车七月酉业苑2价 榆内吉林等處私秧爱多收漫徐銀雨一案 最生秀林在任最久前經召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