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二七 [明史]

国立公文书 明史卷七十七 業文库志第五十三 救修 不便 武日取斯於地而取法从天富国之本在於晨桑明办 洪永熙宜之蔡百州充汇府行溢是 酸法不通而用纱文民服银交易宜若 給逸軍不仰於縣官故上下交足軍民背裕其 後屯田壤於豪强之兼并計臣變法於是兵悉仰
国立公文书命 其後黄形具文有司微则自為一册日白 云凡户三等日民日軍日匠民有侨有有险陽軍有 校尉有力土弓舖兵匠有厨役裁縫馬船之類海有 禁數姓合户附籍漏口脱尸許自實里設老人年高 寺有信观有道七里以其業著籍人万以籍為 写泉所服者遵民善平里平松其人户避為役者回 年或兵他徒者日流民有放而出於外者 日附國廷所穆民日移徙儿逃于明初督合還本 业復一年老不能归及不者合在所者给 示合勘籍福甲豆保居在所甲長孵之教無民佐武 长田裁肤正统造学万周知册经其丁提儿流民 官归本者劳律安希十種口程又徙河南山西巡舞 忠楊為湖廣巡縣下合逐之邮辛者成透延者 算祭酒周洪著流民瓷引来落龙都縣之法修 一言免流民夜業省说成化初荆襄密配流民百
国立公文书館 具本籍殷實万補宣德開定制进者發充軍官司 加聘復送應天浙江富民三千万充托京大二縣所 長附籍京師仍應本籍役供給目久行乏选斌 里愿匿者俱坐罪以治五年始免解在逃富万每石 徽銀三雨舆厢民助役嘉靖中减為二雨以充太 立法之意本做汉健富民寶關中之制其後事人 生遂為万口之增减不一其可放者洪武二十 十四萬五千八百十二以治四年万九百十一萬三千 六年天下万一千六百五离二千八百六十日六千五 萬播大年户 四百四十六口五千三百二十八腐一千一百五十 六十九萬一千八百十六太当兵之後户口青六十二离一千周百三十六日六千 極盛其後永平目人反不及焉難兵起以北為 茂草其晴民反於前後乃减至天顺川最装 成弘缴盛正德以後又诚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