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纪事本末_第二册_卷二七_卷五二 中华书局北京 [明史纪事本末]

[清]谷應泰撰 明史纪事本木 第 二 卷二七至卷五二 中華書局
明史紀事本求第二册目 卷之二十八 卷之二十七 仁宣致治 高煦之叛越王高附三九九 卷之二十九 卷之三十 王振用事 麓川之役四五司 卷之三十一 卷之三十二 平浙閩盗 土木之 四大一 卷之三十四 卷之三十三 景帝登極守御 河决之惠 卷之三十五 卷之三十六 曹石之 南宫復辟 易附 卷之三十七 卷之三十八 平阳盗 汪直用事 卷之三十九 第二册目錄 平藤峡盗
明史事本末卷之二十七 高煦之叛释道王高燃附 子居守。高照狙多智,以材武自負,普骄射,征白、東昌有功。江上之,文垦兵却,成組永樂二年(中申,一四.四,立郡王高照為漢王,仁宗同母弟也。初,皇起兵時,世 高熙適引兵至,文皇撕其背日:吾病矣,汝努力,世子多疾。L已而建藩府,舊臣 國公丘福、馬王皆普高照,時時二殿下。文皇日:一居守功高于,贰分定于嫡 長。且元子仁贤,又太所立,具社稷主,汝等勿復言。至是,立世子東宫,封高煦漢王,國 南,高燃趙王,彰德。高照快快不肯去,日:一我何罪,斥我万里。文皇不悦。太子力,日:“我英武,不類秦王世民乎?又營作詩,有申生徒守死,王解枉受凍之語.解,得暂留京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