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春秋伝説彙纂_十八 [钦定春秋伝説彙纂]

国立公文書综 大 宣公 千敢颜所生以区王五年印位法善问周達日 氏镇遣目些家云宣公名楼或作楼文公之 春王正月公印位 泰共公福元年楚莊六年
国立公文書館 宣 夫 忠 氏 公之 也 卖 故 宣 之 立莲 之 出 恒 福 公天 人 婚 使篷斯二人者在 出 大 皆 罪 所案 夫递女 公 國 故 家 無 偷而 醉面 翁 恒 王宣 人 台 氏以 即割本同继创萨 位 地 亦 之 大 所以 初 以 夫 自 春 秋元 而 有 所 道焦 清者 遣 大 天 行 何 仲 君 所 道 地 者 而时請 人出故昏之又公不 以人 吴 秋 蒸 而 西 氏 書 可 其君 租 盖 *人 明 王 辣 使 法 大書莲 青之 公子 弟平然負算 治 夫 之 罪 非酸 美至 1 rin 自 國 急於 宣 皆 人 公有 辅 结 世計 儿 定 人至谨 宣 有 其 公未 去 汪氏
国立公文書館 夫 所得 氏既能而 之 从齊春 罪也丧娶 也 固當 興敬赢同之也 李氏 而罪有大於丧娶者母 家氏翁日夫 日京姜去姜 人 以 而於 政 姑氏要著大而 氏则 以 此 而 夏季孫行父如齊 氏 至 美著敬车 无姑 書姜姜之罪重 夫 人 也 站自 至不 居 也 汪氏克宽 姜 西田 會齊侯 也經 路 知其請 行以 有 平 文子 州 交 不 如 待 愿 盖 如 路此而面 食善不 潍行者言 微义比其 博請事放 其 之以霜 事也靓纳 又斯照 得以 清 取普者 济公傅 公室 也 要普矣 不 然 行 父之 勤恭 如 北 俭 相 待 三君而 假 大國之 無之罪 益春 日 定 秋 公既 封 皆 宣 可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