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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啟事 本報近來辑方法盆加改良用此聲明開者注意 例规各類標题概依司法例规續之例標事由以期明瞭 辑一處以便查 例规各類所裁仍依新纂例以發布先後為序惟同一事件而發布有先後者 印以别之(本部行文向例概用四號字排印)本部行文有非例规而有係者亦收入例规藉供参考惟用五號字排 於保各點施用四號以醒眉目 凡不司法各例规而定有则或處分者嗣後亦要登載用五號字排印 减刑復權及雜件十一目分别辑以便省 載門事件向照舊例次區考試甄任用免職樊邮特救 特别廣告 後所列定價表牛價出售者注意 凡九月三十日以前購本鞭第二年第一號至第三年第二號者除郵费外概按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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