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通志卷_四_经济志_水利篇 [台湾省通志卷]

张 李 炳 汝 楠 和 修 修 李廖徐 汝汉世 和臣大 整原原 修修修 熹湾省通靛 水經卷 利濟 篇志四 臺灣省文献委員會
灣省通志卷四經濟志水利篇,目次 第一章 概 第一節 第二章明清時代 荷西時期 三 第三節 第二節 清 明鄭時代 代 四 第一填 第二项水利建 水利行政 第一目 第二目 康熙時期 乾時期 三 七 第四目 第三目 嘉道威時期 同光時期 11111 第五目 第三项防洪工作 附 記 五五 盛湾省通志一 第一洪水之害 目 决 五五
第二目分水協定:第三目輪作制度及輪試驗 *第四月 第五目 財政及經 尚未完成之工程計劃 一七八 第一目增公圳 第三重要機田水利工程 一八四 一八四 第三目 第二目 桃大圳 八堡圳 第四目 第五目 曹公圳 嘉南大圳 一八 第六目 第七目卑南大圳 吉野圳 九 一八九 第四節 第四地下水之利用 防洪工程 一九一 一九二1 第一河川奥水 第二河川法及其施行 一九三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