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府县志辑_2_光绪重修天津府志_二 [天津府县志辑]

天津府县志辑_2_光绪重修天津府志_二 [天津府县志辑]

法 經政六 重修天津府志卷三十二 考1十1 唐 州大同横野軍有屯每屯有丁有兵崴得 漢 本 政 市輕货亦輸司乾元元年鐵鳞使第五琦 二万斛以输司農青楚海杭蘇等州以 二千八百斛下者千五百斛負海州免租為 均輸鹽鐵官合遠方各以其物如時商所轉 鐵請置大農部丞數十人分部主郡國各往往置元封元年桑宏羊為治都尉大干天下盛 民所急而之则國足用於是上盛法輕重之宜 者為亭免雜盗者以去劉晏以為因 初變鹽法就山海井近利之地置院民業 重修天津府志卷三十十 钜鹿郡堂陽勃海郡章武千乘郡渔陽郡泉州 法 使如江淮椎法犯禁多及田弘正魏博歸 自兵興河北法而已至皇甫又奏置權 北魏 河東鹽地舊立官司以收利世宗器其禁典百 姓共之王後興等請供之權而微其所雨也及其甚 不及而微如故已而禁權再行民不堪焉 泣以均之雨税而驰其禁盖行之河北免 得河聞煮海之利置權鹽院於香河縣於是燕雾 巡北哲食鹽一時產盛之地如渤海城海陽 太宗有大造从晋晋麒十六州地而流在焉始 2 米 太宗建隆四年合河朔邢洺碰镇超等六州許 金 豐州陽洛城廣濟湖等處五京計司各以其地 食 過税一文住賣二文盏因河北土皆斥卤民 税地五毅不豐惟刮煎之以二税至今六 通商止合收税開寳三年悉器權官收其算止 益都州舊量雨司大定十三年四月饼為 朝應其人或察法還供為海豐鹽使司是後 東司二十一年州及山東各增羡禁 山 重修天津府志人卷三十二 收遗利官余靖之其後王拱辰為三司使 之境成宋祖之澤不衰仁宗時言者請禁菌志引 至元二年韶以大中大夫部侍郎倪德政為中 都路轉運使提税司事答木丁同知使事實城 提清鹽課使所辨九离袋定宗四年 一袋重四百斤甲戌年立運司庚子年以立 提鹽所辨三万四千七百袋癸卯年以立 改 之制 使崔臣副之德政敦厚廉平凡場人即 給仍沌支實纱不折其尤贫塞者工資以 司八年每袋至四百五十斤世租中元年 真定河問等路課程所為提椎清使所 宗二年又改河開課程所為提清深使 二年又增實城二随場工本每引為中钞 沽等處置司設熬煎每引有工本战世祖至元 大都之太宗丙申年初从白陵港三夕沽大直 三萬三千三百餘石至元元年又增三之一爲 改立宣撕司提领清深鹽使所四年吹清深 提颌所為轉運司是年辨銀七千六十五米 重修天津府志叁三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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