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备考_二一 [条例备考]

国立公文書 州部 備考卷之一目錄 老纫免柳號 宜大立功人犯 强娶媚婦未成致死 措 限外人命依問刑條例凝十 宫禁親潘害平人 雨京統睿睿绿减徒
国立公文書館 許奏宦四十八 先祀盗又把套 刑部 徐例備考卷之 老细免咖号二 落 一嘉靖九年二月奏 准老收人犯該號者俱免其柳照常 嘉靖九年六月奏 强娶嫦娜未成致死 准强要嫦未成因而致死者問發邀衛充軍
国立公文書 祀死罪堆徒五年者一减一年 市十年七月奏 准九,告平人死罪未去全本律加役三年比 照已徒而又把徒事例感花四年不得减去律 文以致輕 嘉站十三年八月奏 程厨本财八 产無棍徒相串結将不干已事情程寫本 聲言要奏恐財物計贼者不分首 衛充軍 宫禁觀藩事情為司字平 允奸徒結案捏画本状奏告妄指 月泰 三簡月祭極分充軍本状立紫不行 人者不 分首俱伽 嘉靖十五年七月奏 限外人命依問條例 准事限外人命止刑條例凝其都察院續题 辜限事華去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