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_乌苏县志_二 [新疆]

第十六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县城建设 449*万人,远期(2000年)6.7万人.城区分为路北、路南(以东、西大街为划分线)和新城3个 区。北疆铁路通车后,城镇逐步向东发展。根据人口发展开辟新区,并在新区内设置文化娱 乐中心、体育场地和街心花园.东南和南部为工业区及仓储区,中部为生活居住区,生活区北 部为苗圃、公园,生活区和工业区之间设置商业、文化、体育和集市贸易设施.第二节农村规划 乌苏县农村土地规划始于1963年,是年东风公社甘河子大队编制出大队土地规划,主 要有灌溉渠系及条田、排水沟、道路网分布,林带、林网分布,草田轮作规划,居民点规划。
第十六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县城建设 451 1978年的11倍.1959年在解放北路安装6盏路灯,1966年延伸至北大街。1976年,全城有路灯40盏.1985年,从电力局至乌苏饭店增设路灯16盏。1990年城市路灯遍及南、北、东、西大街与和 平街、繁荣街等主要街道,163盏碘钠灯或高压汞灯取代白炽灯。全城民宅电灯普及率 98。(二)供水60年代中期以前,县城居民从城内3条洪水沟中的180余处泉眼取水。自 农七师于1961年在奎屯河上游建成防渗引水干渠后,城区地下水位下降,泉眼枯竭,1965 年只剩29处泉眼少量出水。
第十六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县城建设 453*亦有零星墓葬。新中国成立40年来,人口增加,城区扩大,莲花池一带土地大多被光明队社 员开垦,汉族墓地渐向西远移,逐渐集中在狼娃子沟和去西大沟的炮台梁两处。信仰伊斯兰 教的少数民族公幕亦从原麻扎处向西、向北扩展,占地近百亩.第三节房屋建设 1949年,县城有各类房屋面积约6万平方米,其中公产3万平方米.私人住宅 2万平方米,多数建于清末和民国时期,绝大部分为土木结构的低矮平房,砖木结构的二 层楼仅有5、6处。房屋的组合形式多为一明两暗或一明一暗的套房,草泥屋面,一面坡.上开 天窗。单门独院居多,大户人家院内有多套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