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_第一册_卷一至四十古籍出版社北京 [续资治通鉴]

第一册卷一至四十 續資治通鐵 宋仁宗景祐四年丁开七月止 宋太祖建隆元年庚申起
標點續資治通明 過甚,於是邀請为斯同、若、胡渭等纂成治通後一百八十四卷。這部書是出 清康熙中,徐乾學以明人陳的續和王宗沐、薛愿雨家的宋元资治通疏外 隆末年完成續资治通二百二十卷.自位名家之手,且已著錄於四庫全清,但缺仍然不少,因之又約人重加修訂,於乾 要錄之類,徐乾學等未能見到的,等都見到了,所以能有不少的增補改正,就質量上來 資治通比資治通後晚出一百年,有些重要的資料,如李心傳建炎以來繁年 錯還是很多的。不過,水平確已超過以前作,而且對於瞭解宋、金、元這一段史 看,它的確達到了後來居上的地步。但這不是它已无可非之處,它的大大小小的 做参考。
河如指黄河,江如指長江,也加標號,一般泛江河则不加標號.凡民族專名,同地名一樣加標號,但有時民族專用名變為普通名,则不加標號。(三代名標號 如胡、夷在前本各有所專指,到宋代已變写浮泛的名,所以都不加標號.字加標號,如前漢、後漢、西晋、束晋、曹魏、元魏.朝代名有時加次序、方位及治者姓氏,以示區别於其他同名的朝代,则連同所添之(四)書名標號 凡简書的作者及其所作之書,如李氏續長、指李治通長。薛指薛應宋元资治通。则加人名標號及書名標號.歌舞名,如德之舞;唇法名,如會天唇,皆加書名標號。(五)引號 凡互相問答之語加引號,續资治通正文及考撰引書皆加引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