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_彭水县志_二 [重庆市]

第二编经济 283 18。经1951年清匪反霸和1952年土地改革和城镇改革,地主受到打击、资本家受 到限制,分得了土地的农民也不再经商。特别是“三反、五反”等政治运动,打击了一批唯 利是图的不法商户,加之各区、乡供销合作社的建立、壮大,及公私合营的普遍展开,私营 商业逐年减少,到1958年,私营商业户不足100户。1965年,全县仅存个体商贩28人,资本累计不足1万元.“文化大革命”中,私营商业作为资本主义的典型受到批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责任制的出现,80年代初,允许部分农副产品在完 成国家计划之后进人集市贸易。
第二编经济元,销售总值173万元,实现利润0万元。有固定资产10余万元,有流动资金40 余万元.粮油商业1953年起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1985年有油脂、议购议销公司,粮食加 食用油665吨,其他油脂1255吨。销售粮食2万余吨,供食用油535吨,销油脂2470 吨。有固定资产355万元,政策性亏损270万元.社队企业供销公司1978年7月成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流动资金3 万元。1982年9月,供销公司与新设的农副产品加工公司合并。12月,因供销公司严重 亏损,又和农副产品加工公司单列。经整顿、改组,1985年供销公司年营业额184.
第二编经济 287 作商店新增职工126人。1976年,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分开,县城合作商店5个,职工126 人,属商业局管辖.区、乡32个,348人,土杂、果品商店30人,属县供销社管辖,营业额 123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取消对合作商店“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实行“积极扶持,大力发展”的方针,明确它是社会主义商业的一部分,与国营商业政治、经济平等,并落实 股金、股息等政策。进人80年代,合作商店各自进人多渠道竞争。到1985年底,属商业 局管的5个合作商店,年营业额达137万元,创税利5万元.属县供销社管的19个 合作商店,年营业额44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