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志-税务志

西宁市志-税务志

闫磷藏书 税种。民国21年(1932年),和长国32年(1943年),市海省政府 之多。民国22年(1933年),青海省政府为了增加收入,巧立名日,对往来货物行:收临时维持费,凡藏商运货入青或输货入藏经商者,均 征收出入山货税。民国27年(1938年)青海省财政极为困难,文因 抗战关系,为维持军政开支,遂决定开征特种营业税。民国时期,为 广加强征税工件,西宁的税务机构,采取分流设置的办法,足套 多税种、多机构的管理制度。机构设有:货物税分局,直接税局,国 家稽征局,特种营业税局,税捐稽征处等。闫磷藏书 第4贝 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了绝对优势,但由于受“左”的错误的影 响,认为国营经济进一步扩大,资本主义经济进一步缩小,税收除 了发挥积累资金的作用外,在调节经济方面的作用已经没有必要。特 别是在“文化人革命期间,把税收的征管制度错误地视为“管、卡、压”和“繁现哲学”进行批判,把已经简化了的工商税制文一再简 诉-到1973年对工商税制又进行了第一欧税制改单。这次改单,把 原来名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屠 常税和盐税合并为1商税。对国营企业只征收1商税一种,对集体 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两种。闫磷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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