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辑要】三十一 - 安颐.pdf

晋政要卷之三十六 刑制 發配一 發軍流地方 凡 發軍流 流地 方 如廣為里軍千撕里干 有东率多参犯五定定五 距廣寡差原百地地百 瘴四煙百不情三知遣 省省瘴里能罪千會充遠:分俱充為適之里兵軍發 在以軍率符輕.部人三者大 受千千犯遠指定軍又在里近律 把里里照極各道道載京極發例 之為例處里里流兵二内 外限發多里之表刑部煙千载 者至往寡數遠内三定瘴里凡 惟各雲以者近载二地俱近門 計省南二附惟一千在發 至地贵百近因各里外四發充 烟方州里近道等二巡千二軍
舆流犯居聲人無参犯以犯加处配獲犯 寄官寄犯他明犯籍只差以次附一若者舞 居犯居寄省原舊他尺即罪近等境現改常 者由處居流籍籍省之罪之加近改再配發案 無原所之犯府流差名輕照發無應附内 籍所例該属犯而有重例各别發近流:亦计應照督比例總所分调達按处之充三 刊合算督令原撕接以出别發極照可地軍千 爱督發等计臨合籍得途三煙逃改該就人 肥地臨官算時承起有其之流瘴次發犯其犯 等方時於若分算逾中遠道各數者原現中 、酌係酌定所别各恐百疆近里犯分郎籍配途 量犯量案發改官所里域若表仍别照相地在 另事改時之發於發為相道内各柳應近方配 行任發聲地定之限錯里戴由号發而计脱 改所其明郎一案省不過一原其地又程逃 發印犯該係寄時與
所罪分酌倘行知行大犯發多名浙一州文属 罪犯發搬有在人咨小之流時者江乾於知州 一人充.報時案境明達例犯少有巡隆人照 到軍卷部多但首命近母俱照一撕三犯配内 配始查存時此站配均庸按表縣等十到所通 即自光案少等州所匀指照指各六時之行 前一過事縣督定道發止以年即巡酌 充明九候於非隨無發府里致二安以報撕发 當在年均参常到指起州表有三置後明其先 各爾十匀差有随定解内多十流據人由 時月之者嗣發應省該應寡名犯广管犯起 苦各三後仍後奏改分省發不者有西上另解 差处十仍各發於督省均緣一桌司文省 舆分日照各省幕地起撕分奏各縣使知直分 流屯刑舊督安人方解酌照請省集山照解之 犯設部制携置例先之量改各案至西原配巡 大立奏按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