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忠襄公奏议】十七 - 曾国荃.pdf

會忠襄公奏 卷之十七目錄 停减额引以裕正課疏 光街五年十二月十八日 等銀生息抵款疏 全 日 豁减丁銀米疏 光街六年正月二十日 晋省軍需款目詩援案報销疏 全日 被 贝州縣察看眼湾疏 全月 密陳 正月三十日 新舊
曾忠襄公奏卷十七 紫 裁汰亚暂停减额引以保正課而挽恭覆陳仰祈 聖鉴事臣前因河東行引地連年假戶口调残來 所未有請将晋豫陕三省鹽引自己卯起分刷减請 三省加費暨羡餘及篝補羡餘銀雨一律裁汰戊寅新引 销限期仍詩依次遮展旋准后部覆准將現辦戊寅一應
各未能照數解宾其日後坐失機宜何如先事穆 尚堪補救溯查當日加費之案原以川淮引地借銷鹽增 加 原奏内即有川准路通仍当裁减本未敢據為定额也現 在川淮久經復舊鹽滞銷益又值大之後 路更窄若 合加費羡餘照前封納實力有難支益加費羡餘前因畅鋪 而源增因滞銷雨求减盈虚消息亦時势使然况求减之数 均係咸豐年間迭次加增之課未請减原额如以川淮花馬 池鹽之有餘以補之不足通盤書似於 國計民生均無室據該民贩仍裁汰加費羡餘前停减 引由同知張元鼎經河東道呈詩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