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英宗实录】校勘记十六 - 明实录.pdf

明英宗實錄校勘記
五 前三 六 後三都指挥劍事 一十月 聖列慈壽臭太后 廣木指作督.廣本一十作十二.校改列作烈,第五四行同.後五 六 郭璟 惟政治于家邦 廣本安本璟作景.廣本抱本韶制治作始,是也.六 後十二 前十 九 知鲁哈 泰等 難泛差役 廣本作派差后.本知下有八字.廣本抱本安本等下有字,是也.七 後七+養 脱胧不花 廣本作.廣本抱本不作卜 八 前五 九 翰昇 果翰 本抱本斡作干 廣本抱本干作干 九 後十 前八 九 翰林侍书 官至太常卿 郁改乙作己.本常下有寺字.廣本抱本林下有院字.+1 四方求其书者 廣本方下有來字。
後五 翰黑 帖苦亦失哈 木干作.廣本抱本斡作斡.廣本苦作。印本亦字模糊.八 辫多 散里只答 廣本只作乞.廣本抱本锋作 0 三 前八 行合 哈 陵收用工 本抱本干作幹 廣本抱木作,是也 廣本抱本作其合,是也 六 殺人字 姑其罪 廣本作 广本抱木才作财,心也 联王府 姓合姑已之 影印木此八字模糊 影印本干学不明晰 微汇 t 郴指择劍事 木抱木翰作 廣本愈事作同知.五 前 符卜哈 交时哈 廣本因作目.廣木作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