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世宗实录】校勘记五 - 明实录.pdf

明世宗實绿校勘記
六 贺之无 五正以備光司祭品之需抱本删正字。東本下有寺字.皮本作.本本東本之作态,是也。抱本之作而.十 上日 作許之仍命.自日字起,至本真後十二行允其止,本 三+1 前一+11 四石 博美官 侍為愈允 本四作三.三本東本博作傅,是也.抱本本愈作愈,是也。校改侍作特.八 六 時珂 恐海内聞之 押高墙禁住 東本之作知.東本押下有發字.三本東本珂作柯,是也.十 九+廠士隆 寫亦哈六刺 古力哈屯你加兒哈屯 廣本無刺字.廣本作古力哈屯赋.三本東本士作仕,是也.十一石 十一费琪 各本琪作宏,是也.舊校改作石。
二1 十二一行祭告 用祝焚香帛 字.附本作行体祭告.本開本東本焚作文,是也。廣本无用 六 二骰 後二册文舆前 立於實座之左 本股奥以上十三字.廣本本東本作陳,是也.廣本開本東本左下有右字,是也.八 七 六 册文 其服 鼓之 三本東本之作司,是也.三本東本其作具,是也.三本東本文下有官字,是也.六 前四 九 四 向立 門中 止 校改遵作北.三本東本作樂止,是也.廣本東本作中門,是也.六 七捧由中人 鸿寺 東本寺下有官字.廣本關本東本中下有門字,是也.十二帝 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