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政要】十二.pdf

康熙政要
聖組刑部日國家設立法制原以禁暴止妍安全良善故律例 繁簡因時制宜總期合於古帝王恤民命之意向因人心滋 輕视法及强暴之徒陵虐小民故於定律之外復設條 例俾其畏而知警免罹刑辟乃近來犯法者多而妍究未見裁 止人命關重大朕心深用侧然其定律之外所有條例如罪 九卿詹事科道會同加酌定確具奏 不至死则新例死或情罪原輕而新例過者應去應存著 融训 康熙十九年 聖礼講官等日律與例不容偏律有正條自應律若無正 修非此例何以定罪之用律用例俱在得人也 聚训
得苛刻失人痛改習加意祥刑以副德好生恤民命 至意東華錄二十七 康熙二十二年 聖礼刑部日國家設立問刑衙門期於明敕法弼教化民必 密瀚精群决平允而後民情悦服冤抑必伸近见爾部蕃理 大小事件每多草率因循瞻衔外鐵如證之時雨造是非自 應分别定案因意有偏私往往不問曲直含糊完結以致奸 幸免良善含冤又如奉差籍没官員不能廉潔自持據實册報 乃恣意侵淡竟私殊非人臣奉公守法之至於蕃事官 員執己見不公或更改口圖逐私意或恐嘛犯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