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条约】十五 - 许同莘等编.pdf

光绪條約
光籍條約卷四十二 大東大北電報雨 合同十六條 附指定之價目表 平常四等商报費二则 四等商報每字應歸公款數目八则 特诚報費各项電報七则 訂合同一件 條款一件 二十二年丙申,
撤之但我须以此幹旋方無損於體制彼亦知此條业無所獲面款 幽一八九六年 第四第五第八等款皆予我以大權利實專酬第二款之盆耳若第 款不行则全款當功取垂成殊属可惜意北東公司前画谓他國必 生黑实保雨公司争時情形昔年大北來华先設海大东起丽相 争英使威安瑪前在 钓署理案請英商在中國設水睦電当時否答九固未雨 知而威使之藉端要挟不循公法亦舆近來各國情形不同成近到外 洋觀各國於電織鐵路等事尤以自主之權贫就就断不任他人干覆 無交何國何人承辦惟其自為酌度友邦不能通問查蒲安臣所定中 美約第八款亦阴電殺路均保内治之法美國亚無干预之權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