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三百三十二 - 托津等奉敕纂.pdf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三百三十二 - 托津等奉敕纂.pdf

定大清會典事例依御 本 物 盗 交及 封偶 题造 錯 七 哀聚母日 若在不 作别孝 樂籍母计 糯与父告若御 内管吉樂长殺上静父缺母幸御 祖指及释官本尊告雁母居父舟犯藥乘 父挥改服若管長夫父技母船食典 母千嫁殺指小及父母母及禁不服 十见撞功大母变祖不 受干尊功父匿身父医 業声属以母不自母固御方 死果嫁父!入 義 日 后免隆管谨上不部州民總服财母言造宝 以五官案親華五知殺麻谋若夫咒合 上年恶小租哀品縣本以殺吉奉之和 親刪逆父若以军局上及飬祖御 日 丙 師百九 但正及及可日 殿三與妄開更不 上小皇家下改者功变殺府不 親功太乾本以匿本知部!之文其來已久我朝律创於此條虽仍载其交而實 未响照此例行有深意存焉不可不察戴而未 用之故亦不可不明也夫刑之設所以奉天罪 巧天下之至公至平无容意為輕重者也若於親故 功暨等人之有罪者故屈法以示優容是可意 禽低昂而律非一定者矣尚可之公平乎且親故 功賢等人或以幼力宣禽朝廷所倚眷或以无門 為國家所優崇其人从常人则尤當制 謹度秉醴守义以為士民之倡率酒不知自愛而致 混从法是其理道而蹈尤非茧密之眠無知识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返回 下载地址!有问题:cuwen@foxmail.com(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