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三百四十二 - 托津等奉敕纂.pdf

定大清會典事例
途阻風被盗忠病变事不能前進者从所在 官司給以備照勘若有规涎冒不實者徙 正 1=為 改现 正 字部 附 律 文 感限票所在 一座除出外文職已經 照會句 修 颌若無故延至半年之上不醉 朝山城者黎提依達
員愚後都察院搏行五城查如有藏住躲 正。一黎将以下各官概不准假 定逾限 题 治葬親或果保獨子家無以次成丁饼所 防守營汛非要地方許督無提取具印 甘各酌量假限近者不過六個月遠者不過 十個月以上該督樵提鎮臨時酌定一供聲明 清 音定李再从所給定限之外或有借端病延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