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四百三 - 托津等奉敕纂.pdf

定大清會典事例
治十二年江南河兵.康熙十七年 江南鳳淮徐揚四府裁去浅溜等夫設兵五千 八百六十名.十八年覆推汇南河營增兵五 百餘名合各管升督率防守溶Q二十七年 設永定河河兵二干名.三十八年题准裁徐 州縣設夫六干九百五十名改設河兵 三千三十名.四十年覆准裁永定河河兵一 千二百名留八百名在工防O五十九年題 准裁徐河兵一千二百三十名留一千八百 名以資防守°雍正二年题准搬江南河兵一
晋定嗣後黄河下之官兵如在事遭险人坎幸生 者照軍功保守在事有功例官加一题兵夫以 一等軍功傷例給身故者官不街大小 照軍功陣亡例以現在職分准加瞻船祭葬 外委官升以及乓丁夫役苏照軍功陣亡例 分别以祭葬銀如無親族者照例委官致祭.十二年准河乓於霜降後工移稍開許雨 月日期照堡夫例每兵二名海月横士十五方 盱於限工備用造册人於該管備并交代项下 如有缺少照堡夫土之例分别黎處O乾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