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明忠义别传】九 - 汪有典.pdf

前明忠羲别傅卷十七 公源浦字逢源又字酒一三原人萬歷四十一年逃士 知沙河溶二縣 播四川道御史以双歸天啓四年起汇西 道御史翠臣聚二案志奸混淆公抗疏日人情意見或 有巽同常必无二理平心以之光宗属神宗之元 子元子者忠刚写福藩者非忠孝端孝靖万神宗之后 為一后者忠则写妃者非忠孝元孝和為光宗之后 為二后者忠则為李侍者非忠此不待而明也鄭贵
阻陛下又有臣子所不忍言者今欲為選侍乞曲宥前 辜量如恩融丽移宫始末公卿大臣同興此必不可得 而抹殺也若竟置弗問不几丛忘母乎且崔文昇李可灼 不處極刑借迁尉持平之開亮漏之門刑部何書 黄克不得选其罪也疏奏闻而已巡按真保例汇 新州道副使丽以宿文异监视州遂移疾歸崇正二年 既起山西河東道武窗政堕本省按察化七年 撰右会都御史總热大同當是時缺兵單遵事日急履 值民無糠至淘马通以食公上眼增兵六 一前明忠义羽專区一七
九事關君父即可灼非哲使乃藥而帝崩不加究 而焉定属何心郎席命正終食卒之际何暇覃恩及 丛御醫况光宗以乙亥朔日崩哲即於是日票肯赏可 灼銀是时乾清未净大行未宸位未定哀未肯 何來何發侍據官中外测涧哲首無一 言馬助汲汲于一御醫之可灼即可灼有瓢王室此亦 非雄功之時斯狱也谈哲郎不與乎弑君而忘死欺生 恶逸城私好罪浮越盾固南史之所不宥也大 但為法受恶已平然而熹宗屈丛果正则可灼成感协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