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因是】十 - 梅之.pdf

忌卷之十五 麻城梅之惠連若 同社正承时象光重灯 翊劉辉聖初敢脚 交公下,以當恶未君游起 不可使之不安也文公无正家之法敬赢枯处比而為奸展千 发箕鄭父著權臣用州之私以無後世也 重私上作而事
資是盾之罪又浮於列矣收普哎而人 罪也范山所云不在侯以管君少言而胡氏别原其罪 當國者為夷狄所窥即就范山之言非指伐鄭也窥在代之 去城濮崴土 只用盟尼亦同盟此便該得主盟 欲戎辱君皆当國者之通也范山瑟 湖子重彤桥 大下
改回叛则德其不怖此之从立法只在借王上须辨加藝 如傅 本股而以翔聘伴後立法而宅心怒潭融大蔡加 雨遒人之修雕其世也二聘燕煲劣但费 法有流深耳不可以渐進遂莲分宜總敏總余中只一點大略网 單雨書法只如傅在商宵起後西只以莲之而不拒一句收秸、+文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