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文庄公奏疏】五 - 叶盛.pdf

葉文莊公丽广奏草卷四 吏部左侍郎溢文莊山葉盛存業 孫衡州府同知二夢淇定 六世孫禮部圭事種華业梓 题為課殺官長事天顺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在 灌水連潍營軍前携腐西都司都指挥岑瑛呈 前事黎照所呈内奉勃令岑英典同總兵等 官散法及不許泄漏一宜各官径自软遵 另行外止将為无安地方人民事照得都指横 岑瑛呈知府岑身故要行處治等因雎查 9春m
官不許仍蹈精弊致有受之名自取丧身之 福去後本月二十四日又據軍前廣西左黎将 范信差百户高瑛顺实田州府印信手本為絮 急職情事到院除不到月兵已行兵等官旅 柳州調并都指岑瑛下另調,所據呈内 開知府岑身故衆心戀惶經压司已行備 榜無稍妥及會已將印信委送岑親弟 岑管署待后岑長成似无争不必 再無係是夷情難以遥制又經付廣西按察 司行都布二司并總鎮巡按等官查照原今事
金人王城岑等俱祸前项土兵經過去處館 歸鋪舍房屋禾會多被烧显基至殺死平民下 人麓疑谎哭无伸兵等官親在彼不能分 理等因已經行勘未報参照土官衙門是 摩夷自:祖宗以来悉地方兵等官號 领管束俱各奉行號令不敢有遵然夷之性 有所犯之不可勝化之刚未易从化 惟在樵钗将官有英武之才有廉激之德英武 则必不怠慢廉激则必不不总不因而 宜布朝廷 恩威申嚴圖外令不待兵戈 雨廣泰草 卷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