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陈氏宗谱 (湖北) 陈氏家谱_一.pdf



省 一其婦交必在夫名下已婚者某氏未 者日遍未嫁者日許者留心 婚者聘某女既者姚某氏女子已嫁 過 可立必立陳分之肖者為嗣若我族因弟 者務要立親分之子姓為嗣如無親分 人譜以为後人者戒 兄不親分無子偏收巽姓之子子不 子既過永承其不得抛離養父母而 观父母必先書名於生父母之次再書名於 飬父母之次如擅抛養父母者合族治之若 父母生子情給典财其還宗须告 父母不是合族攻之将爾助產二子平分三 明族方可若因生子故除養子皆養 子 四子的分 獨子不長子不不得財而爭立 法户首總理万事 每代必推一有才德兼全品行端正言行足 一每必一公正廉明忠直幹者為長
一修斯譜止經一人之手其中有錯遗漏非 三李義堂 致傷和氣 照不到即探稿未清此無心之失也知之者 当於錯處更正添補以写修步慎勿因此争 修譜後每各於生死名自存一墨本長子 受其子各抄一本若後人有修刻不致 失考参的水冠 合族宜費建丽堂一所以便合i宗晏會 族属遇有破勤為修草更宜公量祭田祭礼 之外剩有餘利或助族中無力葬者或助無 科 也 力婚者或置義學以族中有志上進者俱 會同宗子族長長族正公定恐有愛偏 有善公之有過公之寒共 周之翩思其救之婚無力者敛貨以助 夏凡例 族人富俱勿離故土如或富贵不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