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广东通志初稿】二十一 - 戴景张岳等纂修.pdf

廣東通志初稿卷之二十力 盟法 法何防也自禹贡笔州贡興民通用也周 官以益人掌藍而蓝用始重然有官而未始不在 民也至管夷吾著海王之篇盘英之利至使林摧之 法興古今相為終始默覆興利之臣鞭舞殆畫而张方 平痛河北不可再摧管子作偏之可腾言哉然福 之盐乃天地自然之利所以養人而亦資國也
者私蕴尚丽横行莺未能殖在上之人<有道 耳是故令屐告以壹之明章物则以肥之秩官司之 守以之明利害之鄉以道之命今法之貨也物则法 之經也官司法之人也利害法之辨也立其達其 重其人明其辨夫然後守廣商自民一治定是國不 以利為利而以義我為利也 南蝴海诸縣皆蓝孫吴時置司法都尉於東官 利入至唐法稍密然其初蕴地皆于民剪感薄令 翰税市價以助司農經費乾元中第五琦销使乃
您冬雷以給本州無定南渡二廣之蓝皆属漕司 岁以其息十四為州用怨求声東盛以九分行法 一分付産益州縣自一後以不便能之復属漕司我 敦置廣東海壁課二提司專管法舊制益分生 二等二百所為一引每丁日辨三斤四两岁一千 百七十斤加耗三十斤為六引谓之全課徵入會敦段 尽口爲食盏其餘者召街中贺後以海道多風又会 里恶商人能者少乃令盐丁計引翰銀生盐一引 折銀一线七分盘一引銀二线三分其盐町悉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