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陈氏宗谱_9卷首5卷-义门陈氏宗谱_义陈宗谱-义门宗谱_陈氏宗谱 (湖北) 陈氏家谱_三.pdf

氏例 義陈宗譜卷首二 一陈姓源流载在史册自德化以前世系圖俱舊式 五世一六世提前後紀不使混淆無别 以先人所定不敢妄為改易後自始祖郁公以下其圖 一没后書其人品或男女忠孝婦女烈叙入譜内 不泯其行藏否则不錄 一記其婦女必在夫名下已婚者娶其氏未婚者 一每人名某字某乃某人之第子本枝旁枝不 展宗普之省三 聘北女者姚某氏女子已嫁者目適未嫁
信無老幼務要登山一祭享先人一清守界 一祭i九祖每年十月十五日合族共祭臨首者先期 段以免人侵越如不登山來飲福酒公同 别之或有等平同名同字非親分仍來稿錄之不 一本族有伯姓名字混淆者悉以音同晃之字 能為史 一本族人等各居一方探已到者丁口入譜内探 未到者必於某各下標明某徙某處又有易遠力 音再為德辑 流落域者必於某名下標其外出無踪以候後有的 不到即探稿未满此無心之失也知之者當於處 一参斯静止經一人之手其中有道漏非职 更正添補以為續修步慎勿因此争致傷和氣 餘子各抄一本若後人有修刻不致失考参 一修譜後每房各於生死名目存一墨本長子傳受其 一合族宜费肆洞堂一所以便合视明宗晏會族属 遇有破勤為修史宜公置祭田祭之外
三四自十义世至二十一世每揭供以五五相承淤者 昆黎復始五行相生之羲也此蘇氏之例下程 氏司馬家訓例 事實史記年表创 一世文献准考亭先生文献例家辑略并家法依颜 一男子亦须事定明始書之 有官者置官號履歷事功 一先世不可考者書無考恐於證 子事之不敢殊也妾為有子者書之凡書葬山有 一婦人無問應合附夫正也禮母如母坊 書某氏生子某次書某氏生子某夫子貴者 不書生平夫故惟節孝则書先室室俱有子者先 生普封卒書赠例 一民生子月见家及宗長既冠告於宗長登明 不既娶書其婦之姓氏於名行下不以婚礼者不書 一于生書其毋之嫡明其所徙出也 一立子其名於本生父下列其圖於所父项下 以者為母此古今權達變之義也惟許立親见 反疏方為有规且昭穆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