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杂纪】四 - 李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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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闻紀卷之四 朱國祯文宁校正 皇明实網 殺予奪悉 上命若已有 青落不放 許再劾 凡监察 御史按察司官分巡去處 如有陳告官吏取 轉委達者 杖 一百 若有官吏犯罪畏 凡盟察御 避追問故将財 按察司官 物婦 潜 入公計装沮風写者許取問实講經史盟察御史按察司官中坐本提 調 七品以上正佐官序坐格左教授 訓道序坐朴右講餘皆立胞布政司 官 、史 一同 下学御史左正面火 坐布政司 官按帘 察司官 依品级右正面坐明 問之際 教官 生員不 許行跪禁所當恤 仰 本府 州縣官 并司 司官常加點督令狱方 辛将日 县禁囚 人如 法收禁冬暖柳夏備凉浆合 得囚糙 卷甲 依数支養若有疾病令治療不許令因而勒要鐵物 二 至聖先师孔子母颜氏以鲁襄二上 一年庚 孔 子 鲁 昌平鄉邑三岁父叔梁花 卒十 五 通滴 聞 孟仲之子牛朴塞之 外 乃 然 而 论 誠 壹懿 子曰吾闻里人之後不當世必 有逢者 本 立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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