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函集】四 - 汪道昆.pdf

太函集卷之三 新都汪道昆伯玉著 序十首 送部谈者陳公還朝序 巡狩天子事世其制具在虞書戴記中後世務廣土 而事典从是天子不省方而部使者出矣部使 伯部中奉三尺法以代天子将事大者上書人告次 者下有司治之至尊重失藩臭統郡縣部民連
德禮長者也使君行矣父老皆日此年境内多屑 则民為之使君法其其者數十百人以今境的 居常循理无害图圖平乃若省役实租興民休息 所損减計不童二十萬金古德威德明使君 庶头游士又日将在外必以部使者為监制也 藉今典視将大豕視三軍其者離心不者丧氣 何以使君申明軍法若揭日月而行其将 瑕疵数有功必察即有足術終不以一青掩焉至 其问爆寒察鲍疾苦即古之宿将不能 及也将共将将使君兼之今行矣公戒車徒余属于
首希灭惡用人且也丰運雨四時行内治偷而 國理部使者之在行部则其烜者動者鼓者者 者直 以其身親之功用章章失乃今還王 天 洪而行若在斗期酌元氣此之為烈非 直一手一足之多也公行乎哉客卿更端問日中丞 奥部使者同事而淹速不同何也在令甲方國 有大故则列卿一人視之事乃能乃今疆事未 故亚建中丞日天子守土之臣部使者日天子 命吏夫命吏承天之命而致之民天道也守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