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函集】七 - 汪道昆.pdf

太函集卷之九 新都汪道昆伯玉著 序八首 海陽計對 目 上雷辰以迄干今凡五受計丁元父守海陽令 再當人朝是有乞留令以屡境内令持不可 無蜜干百姓而蹈不臣,上方加惠元元大泽且至 恭應泰何有所部當令崴抄乃就朝車于時倾邑 而出都亭夹祖道如堵相興班荆坐亭下待令前茅 二老支杖承宜言有泉帝餐我長令令夺我有
者在神故事祭堂则陳大烹入舍则陳盛具令预 傅書取二成享供具勒尉還民間貨明首誓 吏于庭法行必自近胡马乎作法于墨青爾曹廉 自今始服役始籍名母以赫人既誓徒庭下 则而更之爾曹負縣如貢多歷年所即耽耽 虎 视惡知其不為狐乃甄裸筆者若而人藍門者若 而 無藝即潔已同歸於属民比來富户不與徽收有 矣乃復遣吏监视夫非很牧平哉且既籍於官彼 安得復以司契為市于是灰門置令氏自納自投
我於四海九州三湘七澤爾已即供億無所出愈 益坠守成言通計五年省微二萬五千有美自後率 以二之抵一之微南既輸齊用率取 将事者敏仍歸羡千金今以其半置学田籍定额以 資多士乃稽報则日不则将害苗彼已城 社神率以告密為音货乃數得渠魁三十人 戌者戌徒者徒徙者徙其曹皆服市井無与鄉 民而魚肉之械紫市中皆引匿巨盗余三盒戎首嘴 聚横行今慕成士獲之江葉市既而日法在监法 無民则以矜疑释大辟者十有一人从未减孫清殺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