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通监】二十一 - 夏燮.pdf

明通盤卷七 江西永帘知縣当塗夏蕲 太租高皇帝 洪武十三年春正月戊戌胡惟庸反及其黛陳帘涂 節等皆伏初催庸方任用大将單徐深疾其妍徙 言于上惟庸街之達阁者福夀以圖達属福夀所 發會劉基死惟庸益無忌與太師李善長相結以兄 女妻其于佑自是势日識惟庸舊宅在定遠忽井中 生石简出水数尺者爭言瑞又言其祖父三世冢
使太的寺丞李存羲瞧善長存羲者善長之弟惟庸 兄婿李佑父也善長初不許而年老不决鞭依達其間 于是惟庸以為事可就乃遣明州衡指林賢下海招 倭與期會又遣元故臣封致普臣于元嗣君請兵 外愿事皆未發惟庸子馬于市死車下惟庸 殺晚車者上怒命其死惟庸請以金帛給其家不許 雁庸思乃興陳帘涂節等谋起事告四方及武臣谈 己者值上以占城人貢事将罪惟庸及在事臣涂箭 等及乃先上變告惟庸而商时為中書省史 苏以惟庸隍事告上大怒命翠臣更訊連帘節廷臣 月重盟坐七
御批日黔基遇毒及惟庸反狀皆自涂節發之及狱成 而饰亦同戮且以逆目之换之於理殊未可信 如果惟庸課主窜不知事败之必將自累乃樽以 首告希圖伴免寶情事所必無况逆有左證如 陳帘向坐省中兵马籍附和之状昭然若 無一事戴在发書而以其雨字坐之叉何於 莫须有定狱 且陳帘奸狀史傳所戴蔡详未有一 語及而亦别無事是帘與同以胡見 苏其虚實判 然可見盖必惟庸憾發其逆課妄加 引而時亦不求左驗行具遂無以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