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纪事本末】二 - 黄鸿寿.pdf

清史事本末卷十 國法制兵制及官制 明神宗为恩十五年春正月满洲始定國政禁北跋盗贼法制以立 1 十二居满洲定兵裁先是萬恩十一 领 额真 五甲刚 之其长為牛永真拨 一固山真.张收萬牛录章京即佐至五牛录一(后改梅固山章京即都)一改甲章京即参 改 用 梅勒章京即副都祝 则八旅合 路 行 ilt 十六年夏四小满洲须定兵之制其法每一 春上一
士二學士 1 一年夏六月满洲设理添院粵治蒙古诸部事 十年夏四月命目子堪羅托博興每旗级认政大臣五录 秋七月满洲更定部院官制先是部院谐街 从心 又定八旗都副都机领县防将军都副都均 内 分置满洲蒙古漠軍八旗於京城 林一
家產人富 我六科汉军副理事富 冬十月 史谐名梅 增各道史三十品 分设闯浙雨省鸡當各 秋七月技殿開大學士除去内三院松言幺文国 一司设司 司仗四 一三品勤待無品然 结学士以下各员俱改为中 发知州因品双大总也 技學士侍旗學士待站侍旗各三员 冬十月定进士除庶古士外著供以推官知用不得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