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平定教匪纪略】三十八 - 托津等.pdf

鐵定平定教匪靶暑卷四十 三月十九日兵部奏言本月初十日奉 旨著将出征官兵携带長民子女逆犯家属如何分 别治罪及倾兵官如何處一饼具奏等因 查律戴官兵掠人口若於已附地面掠者 不分首皆斯候本管頭目束不杖人 十留任其将领知情故者犯人同罪等語立 欧定平定数匪靶一医四十
不杖八十公罪律以降二叛留任兼韩統 韩官降一殺留任該管官知情故者革藏交 刑部治罪兼官降二用其有逃失是民 子女朝行携带者保官革职係兵丁青革兵 之管官失寮者降一留任兼官 年該管官知情故者革藏兼官均降一级 用其帶人口有親属者追出交該地方官 定平定教匪粑人卷四十
照專管官侧义處係兵丁折鞭貴嶺兵之專管 官仍照倒處如领兵之專管官及家長時 自行查出究瓣者均免其失察虑分至出征官 兵於經過地方私自典買人口係官降三調 用係兵杖八十失察之專管官罚一年兼 官罚俸六個月其典買人口追出人官奏人 上内開日前經降旨合兵部将官兵携帶子女及 